移民局关于工作续签许可证的法律解释

移民局现在对工作签证有了新的法律解释(编号SR07/2018).这是关于如何判断一个工作续签许可证的申请是否可以通过或者被拒的法律解释。下面我们来做个简短的说明。

  • 这个法律的解释是有正面和反面。如果你满足下面的条件,那么你的申请就可以通过,反之,就会被拒签。
  • 移民局在对某一案件评估时,会做一个全面的考量,也就是说不会是一个月,而是所有的月份。移民局会评估申请者的工作条件是否达到集体合同的条件,或者实际上的行业标准。
  • 如果因为用人单位行政管理上出现的错误造成申请者没有满足到集体合同的要求,或者没有满足行业标准的。在移民局指出缺陷之前,及时纠正的。申请者依然可以拿到续签。
  • 申请者必须有足够供应自己生活的经济能力。如果在某个短的时期,申请者没有到达能供应自己生活的经济能力。用人单位及时帮助申请者补足这个经济差额的。移民局仍然授予工作许可证。
  • 雇主虽然没有对微小缺陷进行补偿。但是移民局在考量整个案件的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给予申请者的条件不低于集体合同条款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授予工作许可证。

我们可以这么说,工作续签许可证的审查没有之前那么的严格。微小的错误不会导致拒绝,如果在移民局做出反应之前纠正的话。但是,长时间的工资处于集体合同条件之下,或者长时间的缺少保险,则不会获得续签。然而这个长时间到达是几个月呢?移民局在这个法律解释中没有提及。

Klicka för att komma åt SR0718.pdf